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教育局举报电话)

一、苍南县教育局的领导信息

叶信迪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县教育局全面工作。

缪仁谷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分工负责党务、统战、人事、教师教育、离退休教师管理、计划生育、外事、学生德育、体育、劳育、团队、艺术、科技、法制、国防、卫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高校招生、自学考试、教育工会、等工作。分管党委办、人事科(人才服务部、计生办、职改办、退管办)、学生科(团工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指导中心)、关工委、招生办(自考办)、教育工会。联系龙港学区、县教师进修学校、慈善教育分会、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曾迎玲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分工负责教育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安全生产、基金会、教育统计、教育装备供应、信息技术教育、大宗物品采购等工作,分管计财科、基金会办公室、教育技术装备站(教育信息中心),联系灵溪学区。

陈先葵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高中招生考试、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推广等工作,分管中教科(中招办)、职成教科(民教办)、小教科(幼教办、语委办)。联系钱库学区、马站学区、浙江电大苍南分校、社区学院、民办教育协会。

林维斌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审计、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育教学学术管理、高中会考,分管监察室(信访室)、审计室、教研室(教科所、会考办)、教育教学学术办公室。联系宜山学区、桥墩学区。

杨道想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苍南中学校长兼党总支书记

全面主持苍南中学工作

颜逸昌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分工负责督政、督学、教育宣传、文秘、教育报刊发行、勤工俭学、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教育通讯站)、勤工俭学办公室、督导室。联系金乡学区、矾山学区、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二、苍南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县教育局设8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教育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范性、综合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安全保密、机要档案、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文史建志、公务接待、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宣传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综合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和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工作。(二)人事科。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干部教育规划、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组织、统战、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学校(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和评优评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涉外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涉外教师政审及出国(境)报批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学校(单位)的退离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人才交流培训服务部工作。(三)计划财务科。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镇(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牵头编制全县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负责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基本建设工作;对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单位)的财产和产权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管理教育系统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教育经费和教育基建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培训。(四)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范性、综合性文件;指导教育系统法制教育、依法治校、校务公开、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处理申诉等涉法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审批标准;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高中以下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教育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服务及相关事项的备案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五)小学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县小学教育和特殊教育;负责制定和实施小学教育阶段的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小学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小学的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计划落实;负责全县小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小学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负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六)中学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县初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负责制定和实施普通中学教育阶段的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普通中学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普通中学的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计划落实;负责全县中学招生和初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普通中学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负责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温州市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和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初中阶段的办学水平等级等创建指导工作。(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指导和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业培训;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的编制、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全县中职教育专业设置,组织实施年度招生计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负责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成人教育的技术等级考核;协调全县职工教育、职工岗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统筹负责终身教育发展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民办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民办教育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做好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县民办教育协会的工作。(八)学生工作科(安全保卫科)。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地方有关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艺术活动、体育活动、科技活动;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维护稳定、安全保卫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环境卫生、心理健康、劳动技术、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禁毒和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及家庭教育工作;协同做好中小学班主任、团、队及科技、艺术、体育等队伍培训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涉及稳定安全的突发事件、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安全处置工作;负责防台防汛工作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校园消防设施设备、校园技防设施设备、校园特种设备检查维护;负责教育护卫队建设、培训和管理。

三、苍南县教育局举报电话

苍南县教育局举报电话:64762548、68890809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

(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四、苍南县教育局官网是多少

苍南县教育局官网:苍南县教育局官网

苍南县教育局,位于属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公园路2至6号,下设8个职能科室,主要负责督促指导苍南县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

苍南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有关指示,检查学校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

2,编制全县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国防教育和幼儿教育等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3,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场地及教育内部设施的基本标准,管理全县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费,督促检查所属乡镇、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扩展资料

苍南县教育局主要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教育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范性、综合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局机关文秘、安全保密、机要档案、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文史建志、公务接待、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宣传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综合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和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工作。

2,人事科。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干部教育规划、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组织、统战、计划生育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苍南县教育局

参考资料来源:苍南县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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